上海“染色馒头”生产企业工人将回收的过期馒头倒入和面机。央视截屏
昨晚,亦庄一超市销售的馒头。 本报记者 吴江 摄
本报讯 (记者廖爱玲)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被曝光在馒头中加入色素、防腐剂,回炉过期馒头,更改生产日期,制成“染色馒头”后销售到上海华联、联华等多家知名超市。昨晚,国家质检总局表态要求严查“染色馒头”违法行为。记者走访北京市场发现,北京的馒头多为“现场制售”,市工商局表示此前的多次例行抽检未发现北京有“染色馒头”。
上海下架封存1.6万馒头
据央视《消费主张》报道,上海华联、联华等多家超市销售的所谓玉米面、黑米馒头,实际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违法将白面加入色素制成的“染色馒头”,同时盛禄公司还将退回的馒头更改生产日期、随意添加防腐剂和甜蜜素等行为。
昨晚,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表示,质检总局已明确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,坚决打击,绝不手软。据质检总局介绍,目前上海市质监局已连夜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,查封涉案的食品添加剂、产品生产记录、销售台账等证据,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召回涉案产品,企业负责人也被公安部门采取控制措施。目前,上海市质监局正在进一步查清该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涉案产品的流向。
据新华社消息,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,将彻查此案、依法严惩,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,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。12日,上海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,质量技术监督、工商、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。上海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同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。截至12日16时,上海共下架、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馒头1.6万个,涉及多家超市。
北京工商尚未接到类似举报
上海的“染色馒头”事件一时间让北京的市民也心存疑虑。昨天,记者在北京一些超市、菜市场看到,馒头等主食产品一般都是现场制售、自产自销,有的部门由生产厂家配送。不过,昨天的销售如常,有的地方的玉米面馒头到下午的时候已经卖完。
昨天,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没有接到市民对染色馒头的投诉和举报,而北京工商平时一般都会展开例行的抽检,涵盖馒头之类的主食,此前没有发现过问题。
由于上海被曝光的超市有华联,市民不知道此华联与北京的华联是什么关系。对此,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称,北京华联与上海华联是两家独立经营的超市,没有任何关系。
■ 探访
北京超市馒头多为现场制售
有超市建议,卖不完退回厂家的产品需要得到进一步监管
本报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,北京的物美、家乐福等超市一般都有主食厨房,馒头现场制作销售。
昨天下午,在丰台的顺天府超市,其主食厨房的橱窗外摆放着一堆各种用食品袋简易包装的馒头。销售人员说听说了“染色馒头”,但是现场加工,不可能添加色素、防腐剂。
另一家商户说,馒头每个售价并不高,如果还加添加剂,“成本都不合算”,而且加了添加剂,常买的顾客都能吃得出来,味道不一样,没有必要随便添加。
除了现场制售的馒头外,顺天府、京客隆等多个超市里,也有其他生产厂家配送到超市的袋装馒头,如顺天府里就有两家公司的多个馒头、窝头产品。这种外送的馒头标的保质期一般比主食厨房的要长一些,多为3到5天,销售人员说“回家放冰箱里,不会变质”。
这些馒头卖不完怎么处理呢?多数超市称一般会退还给厂家。生产馒头的稻香村负责人称退回的过期馒头应该销毁。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超市人士告诉记者,剩余产品退回厂家,正是需要政府部门监管的领域,应该监督生产企业把产品销毁,否则可能出现对过期馒头“回炉”的情况。
■ 小贴士
感官味道可识别“染色馒头”
一个馒头产品从生产到进入销售前,需要哪些审验环节?昨天,有馒头产品的老字号北京稻香村负责人介绍,对原材料面粉,会要求固定的供应商定期提供检测报告。厂家自己有检测中心,会对每天所生产的馒头进行检验。而质监部门对企业也会有例行检验。为了避免产品过剩,一般都是以销定产。
加了色素、防腐剂的“染色馒头”如何辨别?北京稻香村人士介绍说,真正鉴别得需要专业的检验才能确认,但消费者也可以从感官、味道上简单辨别出一些差别。真正的玉米面馒头是淡淡的黄色,能看出一些细小的玉米小纤维颗粒,而加了色素的馒头看起来不太自然,颜色较重,看不出玉米小纤维。吃起来时,玉米面馒头会带有清淡玉米香味,而只用色素的馒头味道很重。
■ 相关新闻
“染色馒头”消费者可10倍索赔
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上海染色馒头行为涉嫌犯罪
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,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添加剂有规定,不能随意添加或违规超量添加。就“染色馒头”来说,“染色”是不允许的,用色素冒充玉米面,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。
邱宝昌说,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,超市如果明知有问题而销售,也要承担责任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,如果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损失的,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,还可以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要求购买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。
他同时表示,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,生产伪劣食品的行为太恶劣。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,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,对人体造成危害,我国刑法第143条有相关规定。邱宝昌认为,上海“染色馒头”行为已涉嫌犯罪